惡意拖欠水費被法院依法判決
作者:發布日期:2022-08-05
惡意欠費被起訴。近日,濰坊市自來水有限公司對長期以來一直以公司賬面沒有資金為由惡意拖欠水費的某企業展開了法律訴訟,法院在開庭審理后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水費、違約金,并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付清;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濰坊市自來水有限公司表示:如果被告在法定期限內拒不執行法院判決,將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品質城市大家建。根據《濰坊市城市供水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用戶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繳納水費,逾期未繳納,供水單位可以按照合同的約定采取相應的措施。
多年來,濰坊市自來水有限公司本著保障民生、服務至上的原則,一般只通過張貼水量通知單、水費短信提醒、微信公眾號推送水費通知、電話催促等方式提醒用戶繳納水費,但是部分欠費戶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惡意拖欠或拒繳水費,無視水費催繳通知的行為已經嚴重損害了供水企業的合法權益,濰坊市自來水有限公司也不得不運用法律武器捍衛企業的正當權益。
上善若水,治業以道。長期以來,濰坊市自來水有限公司一直致力于為全市人民打造優質、安全的用水環境,未來也將繼續堅持和努力,為全市人民提供更加貼心,更加便捷的供水服務。(文/馬民 王利昕)